关于申报“中国青年书法家协会书法教育培训中心”的通知

中国青年书法家协会 2017-05-28

依国家人资部,教育部等等文件精神,结合《中国青年书法家协会章程》第二条“为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书法事业,发展面向现代化,面向世界、面向未来的,民族的,科学的,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,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推进中华民族人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。”

 

基本条件

1、在书法领域作出一定成绩,在本地区有广泛影响。

2、在全国各省市县,特别设立书法教育培训中心,以支持推动书法事业的整体发展。

3、有一支坚强有力的管理团队和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,具有独立运作能力,保持一定的书法活动。

 

申报程序:

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:

 

一,个人需提交下列材料:

1, 身份证复印件。

2, 个体营执照复印件。(没有可不用)

 

二,单位提交下列材料

1、法人身份证;

2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;

 

单位还可申请成为单位会员。

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,如发现弄虚作假,将取消申报资格。

 

评审程序

1   教育培训中心评审依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进行。

2、评审由书协秘书长办公会具体负责审核和评审过程的组织工作。

3、审核批准后由书协公布并颁发铭牌统一协会LOGO,统一二维码识别。

4,协助进行市场宣传和书法品牌形象宣传

 

管理机制

1、 教育培训中心设主任1名。

(1)   教育培训中心主任授聘《中国青年书法家协会理事》或每年可免费申请一名会员

(2)培训中心负责人可以免费申请《书法培训师》中级证书

(2)   每年可自行择优推荐会员入会。

 

2、书协不定期对教育培训处进行巡检考察。

3、组织进行创作培训、学习交流、相互观摩。

4、组织有关专家举办学术讲座、开设讲习班。

5、教育培训中心每年年底前向书协以书面形式汇报一年的发展情况。

6、教育培训中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书协将其教育培训处称号进行撤销:

(1)申报时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手段获取教育培训中心资格的;

(2)教育培训中心作为其他不正当经营行为,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;

(3)其他应当撤销称号的行为。

咨询   QQ:24712621

 

申请表下载:书法教育培训中心申请表

 

本办法书协负责解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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